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是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家拥有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学科,以应用决策研究为主导、以基础理论研究为基础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www.gdass.gov.cn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特殊事业单位。现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范锐平同志兼任四川省委党校校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同志兼任四川行政学院院长,李新同志任常务副校院长。
www.scge.gov.cn以“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为办院宗旨,中改院致力于服务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政策决策,坚持“小机构、大网络”的运作机制与“网络型、国际化、独立性”的机构特色。
www.chinareform.org.cn立法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立法会亦获授权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并有权弹劾行政长官。
www.legco.gov.hk本网站内容由静宁县委、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和相关单位提供。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本网站所涉及到的版权归本网站所属。本网站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由其他单位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单位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www.gsjn.gov.cn常山县政府门户网内容涵盖走进常山,政务公开,参政议政,创业投资,网上办事,公共服务,文化教育,劳动就业,柚都行,天地图等。
www.zjcs.gov.cn剑阁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剑阁县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剑阁县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10.办理广元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www.cnjg.gov.cn清徐县位于山西省中部,是省城太原的南大门。208、307两条国道、青银高速公路和正在建设中的太中银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土地肥沃,水系密布,湖泊众多。全县总面积609平方
www.qx.gov.cn新城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城区东北部,跨越城墙内外,是西安市三个中心城区之一。东以长乐路的东方厂铁路专用线与灞桥区为界,南以东大街和永乐路与碑林区接壤,以咸宁路、建工路、康宁路与雁塔区相连,西以北大街与莲湖区毗邻,北以啤酒路和龙首北路与未央区为界,是陕西省政府和省市机关的所在地。
www.xincheng.gov.cn承德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总面积3648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和1个街道,378个行政村,人口42.5万,其中农业人口35.5万,是河北省首批扩权县,国家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持县。
www.cdx.gov.cn清新区原为清新县,2012年12月撤销清新县,设立清远市清新区,以原清新县的行政区域为清新区的行政区域。位于广东省的西北部,北江中下游,隶属清远市,是珠江三角洲与粤北山区的过渡地带,总人口70万人,总面积2353平方公里。
www.qingxin.gov.cn丰泽区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核心区,泉州市中心城市核心区,区域总面积126.5平方公里,总人口54.8万人,下辖8个街道、74个社区,包含着泉州市中心城市规划中的东海、城东、北峰组团及中心组团部分。
www.qzfz.gov.cn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六)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分析,提出决策参考和建议。(八)负责办理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省、市、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九)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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